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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泰安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招聘97人

2024-09-20  |  来源: 新泰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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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下半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9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应聘的人员范围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应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岗位应聘条件

1、岗位专业要求。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主要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需要,主要参照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设置。应聘时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学士学位以上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应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学位证书。

2、学历学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9月23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含留学认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其他可应聘情形。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以及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以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4年下半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下半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要求,新泰市人民医院、新泰市中医医院、新泰市第三人民医院、新泰市精神病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岗位汇总表》中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网上报名期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研究审核认定,并负责解释。

三、报名流程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阅读简章全文及《2024年下半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见附件2)。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报名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9:00—9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9月27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本简章公布的咨询电话。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8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2024年9月28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2024年9月28日16:00前向招聘主管部门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9月23日11:00—9月2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指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4年下半年新泰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根据省发改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4年9月28日16:00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具体办理方式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免笔试的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成功后无需缴费。

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面向研究生学历的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或未在规定时间重新填报、反馈有关信息影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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