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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40人

2024-10-10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4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4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610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人社发〔2020〕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需要,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募40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此次公开招募见习人员共40名。具体岗位招募名额和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

二、招募对象和范围

此次招募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周岁的未就业青年。

三、报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和要求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参与见习人员选拔。

报名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本次招募报名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6日工作日17:30截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格审查地点: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现场报名审核资料(地址:宜宾市叙州区柏溪街道金沙街35号行政楼四楼人资科4-4),联系电话0831-6203311。

(四)报名所需资料:

1.简历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4.报考学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1份;

5.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可在户籍所在地社事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四川e就业”公众号网上申办)扫描件各1份。

6.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电子照片2张。

(五)测试方式

本次招募岗位开考比例为1:1。未达到最低开考比例要求的,根据报名人数调减相应招募名额。各岗位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形式。

1.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的岗位,需要进行综合笔试+结构化面试。笔试后按照该岗位招募名额的2倍,依据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未达到岗位招募名额2倍的,可将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若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的岗位,则只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计划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内容。

五、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及地点根据报名后所确定的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六、总成绩计算

(一)笔试+面试岗位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只面试岗位总成绩:总成绩=面试成绩。

(三)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进入下一步招募环节。

七、体检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招募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在原招募公告发布平台公布。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需在二甲以上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查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综合考察

医院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专业素养、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人岗相适性等相关的情况。

九、公示

对确定的拟招募人员,在医院招募公告发布原渠道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医院与见习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十、递补原则

(一)体检出现缺额或不合格者,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二)综合考察达不到岗位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因此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三)对取消拟招募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可按规定递补。

十一、见习时限和待遇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人员与医院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时间为12个月。见习期间按每月不低于197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贴(不含其他福利待遇),并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医院可出具鉴定材料。

十二、权利义务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内应遵守见习协议、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医院统一管理。见习期内的见习人员可提前三天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医院加强对就业见习人员的管理,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随意解除见习协议,维护就业见习人员合法权益。

十三、本公告由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4年10月9日

 

原文标题: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关于2024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的公告

文章链接:https://www.ybrc128.com/exam/20902/28775_1.html

 

附件:

宜宾市第六人民医院2024年公开招募就业见习人员岗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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