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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8人

2024-10-17  |  来源: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4年南京市江宁区部分卫生事业单位招聘9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更好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8名卫技人员(其中编内46名、备案制5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南京人事考试网、江宁健康卫士微信公众号同步转发。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南京市江宁区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卫技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5日及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注明的条件为准,年龄计算方法不变;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明确回避的岗位;

4. 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4月30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5. 2025年4月30日前,未满5年服务期的新录用公务员;

6.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招聘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毕业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且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毕业后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2.资格条件中有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六级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有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在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国家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有英语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英语六级的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参考目录为《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另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南京人事考试网。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根据所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9:00-12:00,14:00-17:00。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9:00-12:00,14:00-18:00。

5.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陈述申辩,联系方式详见《岗位信息表》中相应岗位的“政策咨询电话”。

已经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6.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南京人事考试网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网上缴费确认(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20:00。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7.核减(取消)计划

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对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已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0月30日15∶30-17∶00,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8.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须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南京人事考试网的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直接与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15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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