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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福泉市妇幼保健院非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招聘简章

2024-11-14  |  来源: 黔南人力资源网

根据福泉市妇幼保健院发展需要及工作需要,经福泉市妇幼保健院研究,决定开展福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非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招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福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非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招聘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确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根据福泉市妇幼保健院工作需要确定,招聘岗位为母婴康养中心工作员,计划招聘4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福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非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招聘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1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具有所报岗位所需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1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具体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辞退的公职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以及贵州省黔南州人事考试中有不良诚信记录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7.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以上招聘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4年11月18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招聘信息主要在“黔南人力资源网”网站、“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等媒体进行发布。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2日17:00,登录“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网址:https://bm.bjpass.com/front/site/qnrcjy)进行网上报名。也可扫描文末二维码进行报名。

报名时,考生需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职称证书原件等材料扫描成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系统,相关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

报考人员根据岗位专业等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3日17:00。资格初审由福泉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1月22日17:00前)可如实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4年11月22日17:00至11月2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一览表》(附件),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参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8日9:00至11月24日17:00期间进入“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试费,考试报名费为100.00元/人。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8日9:00至11月29日17:00访问“黔南州公开招聘报名服务平台”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笔试

(一)方  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二)笔试对象: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拟定于2024年11月30日(星期六)9:00-11:00,考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考点设置在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按60%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报考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排名成绩,公示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时长为3日。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福泉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一)资格复审对象:按照所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未达到3:1比例,则按实际取得笔试有效成绩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的方式和内容:资格复审根据《招聘简章》和考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有关信息和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报名系统打印的本人报名表2份;

3. 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需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4年12月9日9:00-17:00在福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地址:福泉市文体中心南侧福泉市妇幼保健院三楼B区)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考生应随时关注复审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拟定于2024年12月10日9:00-17:00在福泉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地址:福泉市文体中心南侧福泉市妇幼保健院三楼B区)进行资格复审递补。

资格复审结束后,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黔将在“黔南人力资源网”网站、“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方  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生总成绩的40%。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此次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达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各环节成绩在黔南人力资源网上公布。

八、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福泉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并在规定时间内由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中心出具体检结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福泉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具体时间等事宜另行公告。

九、考察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福泉市妇幼保健院组织实施。考察需提供本人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无医闹、失信等行为(出具村委会或当地派出所证明,该证明可以在签订合同前提供)等;进一步核实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南人力资源网”网站、“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聘用及待遇

报考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后待遇按照各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十二、其他事项

(一)招聘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黔南人力资源网”网站、“黔南人力”微信公众号有关公告,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福泉市妇幼保健院聘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方式:

(一)监督电话:0854-2222142

(二)咨询电话:0854-8256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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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福泉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非专业技术临聘人员招聘岗位一览表 

 

福泉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1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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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泉市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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