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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70人

2024-12-09  |  来源: 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4年南通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7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2024年冬季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4年冬季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下称《岗位简介表》)。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8年12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或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8年12月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放宽至1973年12月以后出生。

6.具备《岗位简介表》(附件1)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资格条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应聘相应岗位。

7.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8.报考护师岗位的人员,聘用前须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已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考已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2024年冬季启东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暂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岗位明确要求的除外),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9.根据《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岗位代码“22-26”的岗位只接受启东市户籍2025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报名。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启东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6月1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ww.qidong.gov.cn/qdswjw/rsxx/rsxx.html)

1.报名、照片上传:12月9日09:00~12月1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12月9日09:00~12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12月9日09:00~12月18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12月9日09:00~12月18日17:30。

5.缴费确认:12月9日09:00~12月1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初审的招聘部门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启东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12月20日9:00~11:30登陆报名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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