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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下半年南通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招聘45人

2024-12-12  |  来源: 如皋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4年下半年南通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招聘45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江苏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相关规定,2024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岗位、对象、人数、专业、学历及要求等具体信息,详见《2024年下半年如皋市卫健系统部分单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页(http://www.rugao.gov.cn/rgswjw/gggs/gggs.html)公告。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1988年12月至2006年11月之间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放宽至1983年12月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专技岗位的人员放宽至1978年12月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且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经我省项目管理办公室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以及外省选派的江苏省生源“西部计划”志愿者】,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第16条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专业”条件参照《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学历证书。学历学位应是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相应岗位。“技能条件”指岗位要求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如《岗位简介表》规定可暂未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的,须在办理聘用后连续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止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5.2025年6月2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资格审核以及考试安排

招聘工作由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和监督。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1.报名网址:如皋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rgrsks.pzhl.net/index.php)。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0日16:00

3.注意事项:应聘人员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本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1日16:00

资格初审负责单位为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初审负责单位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应聘人员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应聘人员提交有关佐证材料。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7512783(如皋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陈述申辩:2024年12月16日~12月21日期间09:00~17: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1日17:30。

因未及时查询资格初审意见或对资格初审意见未陈述申辩者,视为知悉并认可资格初审意见。

(三)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缴费确认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09:00~12月22日16:00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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