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财务管理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人,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财务专业1人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所学专业为:财务管理、会计学、财务会计、会计、会计电算化、财务信息管理、会计与审计、财务会计与审计,并取得初级会计资格证;
3.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7年1月16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6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时间:2025年1月20日至1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地点:锦屏县医共体医院人事科(锦屏县人民医院门诊五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0855-7228833
考生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锦屏县医共体三江医院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资格证(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相关专业培训合格证书。
2.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值占50%、面试分值占50%。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只进行面试,面试分值为100分;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在7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时间:2025年1月24日上午 9:00
地点:锦屏县人民医院
参加笔试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需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未参加笔试考试或虽参加笔试考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除外)。
2.面试。面试由锦屏县医共体医院人事科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遇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1)报名时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1:3及以上的,但因笔试出现缺考、违纪、弃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不含1:3)比例的岗位,参加笔试的考生可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5年1月24日 下午3:00
面试地点:锦屏县人民医院门诊楼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2025年1月24日
领取面试准考证地点:锦屏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门诊五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面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面试具体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
(1)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即: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2)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需在70分以上,否则不予录用。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专业测试)分数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具备进入体检资格。
(3)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若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按成绩依次(体检)递补。
(4)体检由锦屏县医共体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的时间和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人事科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政务(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7.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9.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聘用
经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与锦屏县医共体三江医院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要求
1.报名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有关信息,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情况,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参加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附件:锦屏县医共体三江医院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表
锦屏县医共体三江医院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报名表(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