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医院卫生人才队伍配置,稳定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医院持续发展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8名。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施秉县民族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成立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专班。
公开招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由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德才兼备人才;
本次公开自主招聘的岗位主要用于临床及中层管理岗,详见(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热爱本岗位工作,有吃苦耐劳及奉献精神,思想进步,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以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单位安排;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3月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可放宽到40周岁(1985年3月14日及以后出生)详见(附件1);
3.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无不良记录;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公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公告在“健康施秉”公众号发布,公告时间为3天。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备案编制人员聘用程序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程序进行政审考察,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3.报名费:¥100.00元/人,作为招聘工作各项费用;
4.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0855-4226678。
6.工作证明(附件3);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并需出具岗位所需工作年限的工资流水证明。
1.考试方式:采取面试(专业测评)的办法进行,考察其综合素质的运用能力及适应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进入面试考生经向社会公示(健康施秉公众号)无异议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所有人员进行面试,即考生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如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对其重新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成绩高的列入体检对象。
3.面试分值:总分100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方能进入后续环节。
5.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另行通知。
6.应参加面试的考生未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考生凭《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以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每人只能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政审不合格产生空缺岗位,可以递补,递补工作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公开招聘专班决定,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最多进行一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考察。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程序进行。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最低服务1年,1年内无正当理由主动辞职的,按合同约定事宜进行处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1.工资待遇按照施秉县人民政府落实备案编制工资待遇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建立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以岗定薪、优绩优酬的灵活用人机制;
3.备案制人员统一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期满后,无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违规违法行为者可续聘;
(一)招聘工作接受县卫生健康局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招聘工作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考生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环节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经调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属施秉县民族中医院,其他未尽事宜由施秉县民族中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55-4226678(县民族中医院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5-4221038(县卫生健康局)

附件:
附件1:施秉县民族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岗位一览表.docx
附件2:施秉县民族中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备案编制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工作证明(参考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