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内蒙古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并配合执行。
一、本次招聘工作笔试时间为2022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考点设置在考生报考单位(部门)所在旗县,笔试详细地点等信息见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11日9:00至8月12日24:00,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二、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并了解本人所在地及笔试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务必按照属地防疫要求合理规划行程,建议提前到达考点所在地并接受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建议考生临近笔试前非必要不流动。全体考生应按照属地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疫苗接种“应接尽接”。
三、考生进入考点及笔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1.笔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须全部测量体温,考生应当配合工作人员查验本人身份证件、准考证、核酸检测证明、“青城码”等其他相关材料。
2.考生须提供笔试开考前48小时内(即2022年8月11日9:00至8月13日9:00之间)1次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时间依据采样时间计算,下同),核酸检测证明电子版、纸质版同等效力。
3.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无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并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可以进入普通考场参加笔试。
“青城码”非绿码或现场测量体温异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其他疑似症状的考生,经现场确认可以参加笔试的,须按规定到达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经现场确认有必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采样的考生,应当立即对其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未明确前,该考生不得离开考点。经现场确认不得参加笔试的考生,须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4.因疫情防控检测要求,考生应当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提前准备好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准考证、核酸检测证明等相关材料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笔试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笔试期间考生义务
(一)配合服从防疫管理
1.考生应当遵循内蒙古自治区和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考生须自备数量充足的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的口罩(口罩不可带呼吸阀),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照要求摘下口罩外,考生在进出考点及笔试期间应全程有效佩戴口罩;
3.考生应当自觉保持入场安全距离(间隔1米以上),不得“扎堆”聚集,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应当按照工作人员指示,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后应当在规定区域活动,笔试结束后应当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及时离开考点;
4.考生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研判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当按照规定服从“不得参加笔试”、“到备用隔离考场笔试”、“就诊”等相关处置;
5.考生应当提前了解考点位置和前往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方式。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在考点周围聚集。
(二)关注个人身体状况
笔试期间如考生本人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当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经驻点医疗防疫人员研判认为可以继续参加笔试的,安排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笔试,且不再追加笔试时间;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笔试条件的,安排至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疗防疫部门按照规定妥善处置。
五、其他相关要求
考生应当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须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考生凡有不配合防疫工作,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笔试资格或笔试成绩等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期间疫情防控事宜按照各级疫情防控部门有关要求执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训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发布相关公告,请考生保持关注。
呼和浩特市公安机关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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