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第三批招聘113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广西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贵港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贵政办发〔2017〕6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2021年度第三批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辅警性质、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
(一)辅警性质。辅警是指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非公务员身份人员,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办理编制手续。
(二)招聘岗位。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岗位。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三)招聘名额。本次共招聘辅警113名,详见《贵港市公安局2021年度第三批面向社会招聘辅警职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工作;
3.应聘年龄一般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31日-2003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急需、特殊工作岗位可适当调整,具体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4.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还应当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
6.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7.勤务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8厘米;文职辅警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5厘米,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55厘米;特殊岗位可适当调整,具体以职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为准。
8.公安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军人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或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或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处罚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含被认定为有犯罪事实,但因法定原因免于刑事处罚或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配偶、直系血亲以及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被开除党、团籍的,或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受到法律制裁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8.属现役军人的;
9.属全日制院校尚未毕业的在校学生的;
10.属贵港市公安局在职在岗辅警的;
11.从我局辅警岗位辞职的,或曾参加我局辅警招聘进入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聘用资格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薪酬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享受以下薪酬福利待遇:
(一)工资由市财政经费统一保障,月工资为3500元左右(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聘用后按贵港市公安局辅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层级晋升和薪酬提高;
(二)单位依法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
(三)工作满1年以上,参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福利待遇;
(四)因公负伤、致残、死亡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批后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死亡抚恤待遇。因公(工)死亡后被依法评定为烈士的,其家属享受《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