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警考试 >  招考资讯 >  招考公告  > 

2021年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及政治考察公告(第一批)

2021-12-03  |  来源: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1年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及政治考察公告(第一批)。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辽宁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本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第一批面试及政治考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

体检合格的男性考生参加面试,名单详见附件。

二、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集合时间

2021年12月4日(周六)早7:00。

(二)面试集合地点

本溪市政府广场喷泉前(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8号)。

(三)面试纪律要求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面试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和管理,如有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籍等物品,若携带上述物品,应交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并将通讯工具关闭(闹钟关闭)。

2.考生应该准时到达面试集合地点。考生迟到10分钟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需去卫生间或因特殊原因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不得吸烟。

4.考生经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不得更改,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个引导进入面试室,不得擅自行动。

5.考生进入面试室后,只报告本人面试顺序号,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等其它信息。

6.考生面试时,要按照主考官提示,抽取考题、答题和操作,不得有与面试无关的举动,不得超时。

7.考生应自己阅读考题,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没有听清楚考官提问时,可要求考官重复一遍。

8.考生在答题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毕业院校、工作单位、亲属等有关身份信息。

9.面试终止,考生要按照主考官指令,立即停止答题,在工作人员引领下,离开面试室。

10.考生严禁对其他应聘者进行威胁、恐吓、威逼利诱、打击、讽刺等行为。

11.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①未按规定要求上交通讯工具等物品的;

②按规定报到时间迟到10分钟以上的;

③不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候考室的;

④进入面试室或答题过程时,透露个人身份信息的;

⑤将试题内容泄露给其他候考人员的;

⑥由他人替考的;

⑦不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无理取闹的;

⑧扰乱面试考场及有关面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⑨有其它违纪舞弊行为的。

三、政治考察相关事宜

(一)携带物品

考生个人身份证、户口簿、黑色中性笔。

(二)工作流程

考生结束本人面试后,在现场工作人员的引领下离开考室,到指定区域填写个人政治考察表格。上交表格后,考生取回个人物品离开考场。公安机关将通知并组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后续政治考察工作。

四、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参加面试时需要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低于37.3℃后方可入场体检,面试及考察全程佩戴医用口罩。

2. 面试日前14天内曾经出市的考生,须提供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曾去往疫情高风险、重点管控地区的考生,不能参加此次面试。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面试不设补试。

五、咨询电话

024-42833044

13130114575

 

点击下载>>>

面试人员名单(男性考生)

本溪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01日

原标题:本溪市公安局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及政治考察公告(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s://rsj.benxi.gov.cn/xwzx/gsgg/content_54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