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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4贵州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协管员17人公告

2024-04-29  |  来源: 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工作方案

为及时充实我县城市管理人员力量,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效率,拟向社会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7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测、面试、政审、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招聘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2.人数:17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城市管理协管员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文化程度: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放宽至初中文化程度)。

2.年龄:年龄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16日后至1999年4月16日前出生的)。

3.身高:男裸足身高165cm及以上,女裸足身高155cm及以上。

4.户籍:限贵州省安龙县户籍。

5.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

6.工作态度好,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工作。

7.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8.同等条件下按以下顺序优先录用:①退役军人;②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

9.五官端正、无肢体障碍,且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在校就读学生(2024年7月前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

4.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等从事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或者其他犯罪正在服刑、刑满释放、假释、缓刑、取保候审人员。

5.有吸毒史的人员。

6.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2024年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办公室(安龙县西龙商贸城C3栋一楼)

(三)报名资料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需自行下载《安龙县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现场报名时将纸质档(签名捺印)递交,具体表格详见附件,本次招聘不接受委托报名。

2.提供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县人武部出具的退出现役登记证明)。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色照片1张及其电子照片。

6.若报名对象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或易地扶贫搬迁户的,须提供由镇(街道办)人民政府出具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证明或易地扶贫搬迁相关证明。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工作任何一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均取消招聘资格。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按照本方案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考生,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名意见。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报名。

五、招聘方式与程序

本次招聘由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一)体测

体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体测。

体测项目:男:1000米跑  1000米跑时间≤5′35″为合格

女:800米跑   800米跑时间≤5′36″为合格

体测时间:2024年5月17日上午

体测地点:待定

当体能测试项目结束时,当场宣布参加测试人员成绩,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资格审查、体测通过人员参加面试。

1.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于面试当天提前半小时抽取面试序号,按照面试序号逐一进行面试。

3.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待定(面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抽取面试序号。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地点:待定

5.面试内容:开放型面试,不指定参考内容。

6.面试分值:总分为100分,采取当场评分、当场统分、考生听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的前17名进入政审环节。

7.工作监督:面试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8.面试成绩比例计算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对比体测成绩,体能测试所用时间短的列为政审对象。

(三)政审

对符合条件通过面试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政审工作,政审合格后,方可进入体检环节,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体检资格,所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四)体检

1.体检须在县级及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聘用公示,受社会监督。

3.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所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五)递补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1.放弃政审、体检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

2.自愿放弃入职的。

(六)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测、面试、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安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微信公众号向社会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合格的应聘者,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期满对应聘人员无异议的,将确定聘用,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将继续聘用,否则,自动解除劳动关系。

六、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

2.签订劳动合同后的工资组成:

工资=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技术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绩效工资(其中绩效工资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发放),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859-5220536

招聘单位地址:安龙县西龙商贸城C3栋一楼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综合股办公室。

(注:以上招聘工作最终解释权归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

附件: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报名表

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安龙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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