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招聘执勤岗位、非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4人(均为战斗员),非执勤岗位1人(主要从事办公室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执勤岗位招录男性,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2000年7月30日后出生至2006年7月1日前出生);非执勤岗位性别不限,年龄为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7月30日后出生至2002年7月1日前出生);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或B2以上驾驶证且驾驶技能匹配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2岁。
5.执勤岗位高中及同等以上文凭,非执勤岗位本科及以上文凭。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BMI指数在17.5—30之间;女性不得低于1.60米,BMI指数在17—24之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③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④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时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总人数1:5的比例,则报名时间顺延至达到比例要求后结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江口县双江街道三星西路妇幼保健院旁)。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同时提供电子版证件照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户主、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时对身高和体重进行初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初筛合格人员最终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
五、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所有岗位均需要参加体能测试。
本次体能测试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新消防员招录标准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标准相关要求执行。主要项目为:男生: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详见附件2。女生:800米、双腿蹲起、仰卧起坐、5X10折返跑,详见附件3。
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体能测试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则评定为不合格,未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执勤岗位体能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非执勤岗位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合格即可。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开始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
六、笔试
非执勤岗位需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百分制)。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按成绩从高到低3:1的比例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培训。
七、面试
面试对象:执勤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从体能测试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和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非执勤岗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按照笔试高分到低分进入面试和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方式:采取面谈(提问交流)。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开始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
八、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招录采取积分制。
执勤岗位: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非执勤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九、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依照由高至低顺序进行,若执勤岗位出现综合分数相同情况,则优先录用体能测试高分人员;若非执勤岗位出现综合分数相同情况,优先录用面试高分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做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除身高和体重外,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仅陆勤合格有关标准执行;非执勤岗位参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相关要求执行。
体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对象,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审查内容。审查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或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查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十一、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理论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网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招录过程中,体能、笔试、面试成绩均在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公示栏进行公示。
(二)入职培训及聘用
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二、基本待遇
公开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对应的薪酬待遇:
1.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队消防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相关标准执行,工资由岗位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级别工资组成基本工资。
2.单位统一为政府专职队员购买“五险一金”,加入大队工会成为会员还可享受节假日、生日、婚丧嫁娶等福利待遇。每年至少免费体检1次,按有关规定享受表彰奖励、休假疗养等优抚优待。
3.执勤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全年带薪休假不超过40天。非执勤岗位采取正常上下班工作制度,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周末双休。
十三、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联系电话:陈指导 0856-6828119
江口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