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招聘执勤岗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本次计划招聘执勤岗位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3人,其中甘溪乡政府专职队1人、龙塘镇政府专职队1人、龙井乡政府专职队1人(均为男性)。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截止报名首日年龄为战斗员岗位:18至35周岁的男性,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的消防员,年龄放宽2周岁(受过处分的除外)。
(五)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②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③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录取为消防员而未报到或解放军、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和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受行政、党内处分未满处分期的;被除名、开除或辞退的。
④不符合岗位的招聘对象条件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如:基于消防救援职业高强度、高风险的特殊性,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进行报名,报名时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报名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未达到招聘总人数1:3的比例,经过研究后,按照实际人数进行审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石阡县泉都街道温泉大道五方国际对面)。
(四)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资料:
1.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同时提供电子版证件照1份;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如:退伍证、其他相关技能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资格审查时对身高和体重进行初筛,未达到要求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最终以医院检查结果为准。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体能测试对象。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所有岗位均需要参加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成绩实行积分制,项目为10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100米,具体要求参照《体能考核标准》(附件2)。
除立定跳远项目每人可测试2次、取其中最好成绩作为本人最终成绩外,其他项目每人仅限测试1次,根据成绩取对应分数,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开始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
面试对象:从体能测试高分到低分顺序进入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最高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方式:采取面谈(提问交流)。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试开始后不再允许考生进场。
综合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体能测试、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依照由高至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如同一岗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做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除身高和体重外,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医院由招聘方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石阡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和乡镇政府进行考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对象,取消录用资格。考察工作须在考察对象体检合格后开展。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审查内容。审查方式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或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查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一)公示
经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通过“铜仁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资格。
(二)入职培训及聘用
统一组织入职培训并签订聘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的专职消防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进行管理,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含试用期1个月、岗前培训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个人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
入职后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对应的薪酬待遇:
1.经批准聘用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按照县财政相关标准执行,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构成。
2.统一为乡镇政府专职队员购买“五险”。
3.乡镇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每月可以享受带薪休假5天。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并核实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本次招聘对象和条件的,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随时解除其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并按照有关规定追回所得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招聘各环节,可能会受各种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而延期。
(三)本次招聘有关政策信息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石阡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办公室研究确定。
(四)同等条件下有篮球、足球、长跑、短跑、无人机执照、摄影、文艺、播音等方面的专长优先招录。
联系电话:梁 永 13765671486
郜武明 1367856237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