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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考派遣制检察辅助工作员公告(5人,9月6日-9日报名)

2024-09-04  |  来源: 台江县人民政府

根据工作需要,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开招考派遣制检察辅助工作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及职位

1、计划招考派遣制检察辅助工作员5,其中:刑事检察岗位2人,限男性;其他业务岗位3人,男女不限;

2、招考的人员为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拟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95日及以后出生)

(三)岗位职责

1.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刑事执行、案件管理、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工作;

2.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与检察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被处理或被治安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其他政法机关辞退、开除、解除合同等情形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违反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原因被原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招考单位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试用期待遇:2400/月,试用期为1个月;

2、试用期满后待遇:3000/月(五险一金按规定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

3、差旅费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不提供现场报名。考生须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或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gztaijiang.jcy.gov.cn/)、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台江县人民检察院2024年公开招考派遣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电子邮件发送至本院指定报名邮箱:tjxjcy@126.com。(例如:张三报刑事检察岗位)

(二)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信息表》;2、近期电子版标准照;3、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4、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52024届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应当提交客观题与主观题成绩单扫描件。

(三)报名时间:2024968:009917:00,报名材料不在该报名时间范围内发送的,视为无效报名。

(四)资格审查:本院在接收考生报名材料后,会第一时间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通过电话通知考生;无效报名、审查不合格的不再电话通知。

(五)其他要求:1、报名材料以本院指定邮箱接收到的考生发送的第一条邮件为准;2、报名材料未按照命名要求或所需材料不齐全的,视为无效报名;3、本次报名不提供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报名材料,因个人原因造成前述问题的,视为无效报名;4、本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

五、加分政策

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笔试成绩加5分。持有C证的,笔试成绩加3分。2023年还未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应当提交主客观题成绩单证明。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共计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即60分,面试成绩占40%,即40分。

(二)发放准考证时间:911日,将通过本院报名邮箱:tjxjcy@126.com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邮箱地址,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三)笔试

1.笔试内容:重点考查考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民事实体法、程序法,刑事实体法、程序法;

2.笔试时间:912日上午9:00—12: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

1914日笔试成绩在“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gztaijiang.jcy.gov.cn/和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2、按刑事检察岗位和其他业务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面试。

(五)面试

1准考证发放时间:918日,将通过本院报名邮箱:tjxjcy@126.com将面试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时所使用的邮箱地址,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2、面试时间:919日早上9点;

3、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4.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总成绩公布

920在“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gztaijiang.jcy.gov.cn/和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60% +面试成绩×40%),并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七、体检与政审考察

1、体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文件规定执行,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医院及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2、政审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和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试用资格,并在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3、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对象,并在“台江县人民检察院网”http://www.gztaijiang.jcy.gov.cn/和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八、用和管理

试用期1个月,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无条件解除劳务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与我院指定的公司签订合同,派遣到台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台江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5-5323712(台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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