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4年威海市公安机关招录辅警152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山东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各区市、警种工作实际,威海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共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152名,其中:
威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60名;
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14名;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20名;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6名;
荣成市公安局5名;
乳山市公安局20名;
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5名;
威海市公安局经区分局10名;
威海市公安局临港区分局12名。
具体招录职位、招录计划等详见《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计划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经费保障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计划职位表》;高中(中专)文化水平入职人员,应在入职后三年内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否则劳动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退役军人不限;
(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八)其他条件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目前正在我市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报考人员有6个月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报考。
2.我省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含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职位。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式:考生下载登录“爱山东APP”,站点选择“威海市”,进入“服务”—“教育考试”—“威海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开始报名,或者直接在“爱山东APP”搜索“威海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开始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9:00—10月17日16:00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阅读威海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公告、《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计划职位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身体状况确认书》,确认符合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报名的,将取消报考资格。
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整个招录工作的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招录计划调整及职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计划招录人数10人以下(不含)的职位,不设开考比例;计划招录人数10人以上(含)的职位,按计划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5(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录计划。核减和取消录用计划的情况,在“威海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上公布。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