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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绥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40名,10月19日-23日报名)

2024-10-15  |  来源: 绥阳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绥阳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40名,主要为公安机关日常警务活动及相关工作提供辅助支持,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具体招聘职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有关资格条件;

7.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

(三)具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绥阳发布”“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ymwrl.pzhl.net

2.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9日9:00至2024年10月23日18:00。

3.报名相关要求

每人仅限报考一个职位,考生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个人报名相关信息。

报名时,考生按照要求在网上如实填写《2024年绥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20kb以内,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勤务辅警01、勤务辅警02”职位且符合学历放宽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同步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成功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现场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4.网上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9:00至2024年10月24日18:00。

工作人员对照招聘公告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审核人员应一次性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其本人重新上传照片。在网上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合格进入下一环节的,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考生可在网上资格初审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可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成功后,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考生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聘期间不得更换,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停机、长时间关机或提供的电话号码不正确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5.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20日9:00至2024年10月25日18:00。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对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免收考试考务费用。符合免收考试考务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上传本人身份证、城乡低保证等有关资料扫描件申请办理免收考试考务费用手续。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2份报名表留存,供招聘单位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调减或取消情况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职位招聘计划被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不得调整职位。职位招聘计划被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于2024年10月26日18:00前书面向绥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改报或退费。已成功报名的考生及招聘计划被取消后申请改报职位成功的考生,不予退费。

6.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报名并交费成功的人员,需在准考证打印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妥善安排准考证打印时间,打印多份备用,尽量不要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打印)。

(三)笔试。

1.笔试对象:网上报名成功且按时打印准考证的考生。

2.笔试内容:由综合知识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测试两部分组成。主要考查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公安基础知识、政治理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贵州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统一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算后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笔试时间、地点:考生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以内在绥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绥阳公安”公布笔试成绩查询的具体事宜。

 (四)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考生,在取得有效笔试成绩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4:1(含)比例以内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单个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未达到4:1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2.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考生须关注相关信息,查看复审相关公告或通知,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通知导致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1)《2024年绥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

(3)报考职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烈士遗属和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需提供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份;

(6)考生本人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7)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3,本人签字并按手印)。

4.现场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1)报考“文职辅警05”职位的考生,须在现场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图片和视频处理、编辑、制作或无人机操作等”的熟练度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考生凭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照程序进入下一环节;

(3)因考生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按照实际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

(4)不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所有复审人员需现场进行身高测量,现场测量身高合格后,再由工作人员根据招聘职位的学历等条件,对考生报名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

(5)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无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职位,该职位取消;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示。若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绥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五)体能测评。

1.体能测评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2.体能测评时间、地点

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要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采取合格制,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评年龄分组界定时间以2024年10月19日为准。

4.体能测评成绩公布:体能测评成绩现场公布,由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对测评项目结果有异议或举报事项的,应在该项目测评结束后当场向监督员提出,对事后再提出异议或举报的不予受理。体能测评结束后,合格人员名单在绥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绥阳公安”公布。

(六)面试。

1.面试对象: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

2.面试时间、地点:在绥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绥阳公安”进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者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职业认同等方面内容。面试分值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2个工作日后在绥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绥阳公安”公布。

(七)总成绩计算。

1.计算方法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都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成绩公示

总成绩将在绥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绥阳公安”上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如有异议的考生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八)体检及政治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作为体检对象,无优先聘用条件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若笔试成绩相同,则重新组织笔试,以重新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治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绥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绥阳公安”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者出现体检项目不合格,可以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体检医院出具的复检结果为准。政治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要求执行。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体检及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暂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绥阳县公安局党委研究确定后,由绥阳县公安局按照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将拟聘用人员报有关部门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试用期和岗前培训,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岗前培训按照《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遵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定不低于30天。

岗前培训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所需经费由县财政全额保障。薪酬待遇参照《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工资实施方案》执行,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标准根据绥阳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进行动态调整。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考生应提供准确的电话号码,并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联系。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聘各环节相关通知事项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绥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需提供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特别说明

本招聘公告由绥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绥阳县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

0851-27917678

0851-26224606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7:30

附件:

附件1:2024年绥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2024年绥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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