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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队员的公告(25人)

2025-02-14  |  来源: 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根据工作需要,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执勤岗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从事灭火战斗员25人(执勤岗位)。

二、招聘条件与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退役军人及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服役及工作期间无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在地方无违法犯罪记录,执勤岗位能适应准军事化管理,具有听从指挥、服从管理、令行禁止的纪律意识;

(五)执勤岗位:男性,具有高中或中专文化程度(具有驾驶等特殊技能、具有服现役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为18周岁(含)以上26周岁(含)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体条件符合《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

满足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录用:

①具有中专及高中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录用。

②消防车驾驶(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无人机操作(持有无人机驾驶证)消防特种装备维修使用、潜水、指挥管理等急需紧缺、具备消防救援专业技能和实战经验的特殊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予以优先录用。

③具有体育、文艺专业特长的,予以优先录用。

④具有汽车维修工专业资质,能够维护保养大型车辆的,予以优先录用。

⑤工作地点:安龙县塔山路消防救援站

⑥工作时间:实行24小时工作制,月休8天。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②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④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⑤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⑥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⑦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⑧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⑨其他不适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8日至2025年2月12日下午18:00截止

报名方式: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1176918321@qq.com,咨询电话:13984695807

(二)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组将对简历开展初审,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本人要在2025年2月13日上午9时30分前到达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审查时,应聘者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①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纸质打印版)附件1;

②身份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无违反治安管理规定;

⑤个人提供本人体检报告。(定点体检机构:安龙县人民医院。地址:安龙县人民医院新院区);

⑥驾驶证复印件(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

⑦如是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消防救援队伍正常退出人员、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的应聘对象需提供退伍证、工作证明等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复印件,带原件以备核验。

(三)体能测试

报考执勤岗位的人员请自带体能训练运动鞋服。

体能考核测试:项目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仰卧起坐,体能测试达到60分以上视为合格。

(四)面试

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队列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等方面的能力。

(五)政治审核

政治审核工作主要采取实地走访和函审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学习生活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从事危害国家、社会安全活动等方面的情况。

(六)成绩计算

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根据总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安龙县招聘网向社会公布,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

(二)培训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安排到对应报名岗位进行培训,时间为1个月,培训试用期签订试用合同,具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正常离职)的无培训期。

(三)入职培训及聘用

培训试用期结束后,能适应并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的,由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予以解除试用期合同。

(四)其他

在招聘各环节中,如有考生主动放弃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递补。对录用后未报到,入职培训期间退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空缺名额可在公示待补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职业发展和保障

(一)经批准聘用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照《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意见》、《黔西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职业保障机制实施细则》、《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工作满规定年限,根据个人综合素质、现实表现和岗位空缺情况,可按比例逐级晋升。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与其岗位等级相衔接、符合消防救援队伍高强度、高风险和24小时驻勤备战等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政策。在签订聘用合同前,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录)用合同或工作关系的,需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聘用合同签订后,试用2个月,入职前具有退役军人经历(相关证明材料)经考核合格试用期为1个月,具有1年以上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正常离职)的新招录专职消防员经考核合格不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月薪:2800.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评估后转正签订合同。转正后综合月薪:5220元以上(含一金)(五险个人缴纳部分由单位承担),年增资100元,单位统一提供住宿、伙食和服装(服装费一个月扣取100元,须扣满12个月,第13个月全部返还)。

(三)专职消防员与用人单位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合同期满按一年一签形式续签。续签、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四)未尽事宜由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安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2月8日

附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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