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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安市武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监察机关留置看护人员20人

2025-02-18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广安市武胜县公安局公开招聘监察机关留置看护人员2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因工作需要,经武胜县人民政府批准,武胜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机关留置看护人员20名(男性18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的监察机关留置看护人员身份性质不属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及省、市、县相关文件中所确定的警务辅助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前科;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时间为2025年3月3日);

4.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查询),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或同等学历(国家承认学历,教育主管部门认证,入职后4年内须取得大专或以上文凭);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净身高不得低于170厘米,女性净身高不得低于160厘米,身体质量指数评定BMI处于正常值,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条件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曾在本市公安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自行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8. 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 147 号 503 室(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

(二)报名时间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14:30—18:00)。

(三)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保自身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相符合。

1.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含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退伍证(含应征入伍政治考察表、退出现役登记表)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白底证件照2张,于报名截止之日前至武胜县沿口镇清平街147号503室(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参加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由报考人员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及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及政审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承担。报名信息中报考人员联系电话务必填写准确并确保通信畅通。

四、综合测试

资格审查及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综合文化素养为主,无指定用书,笔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笔试总分100分,60分起为成绩计算资格线)。笔试时间为60分钟,正式开考后15分钟内未进入考场的,视为放弃。

(二)体能测评: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800米跑等3个项目,测评要求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2011〕48号)执行。体测结果为达标与不达标,成绩现场公布,达标即可通过。本次考试未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建议报考人员自行购买,防范体能测评运动风险。

(三)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方式为现场网上测试,测试内容无指定用书,测试成绩为合格与不合格两项。心理测试结果在测试当天进行公布。首次测试未通过者可现场申请一次补测,补测未通过者不再进行测试,视为不通过。

(四)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和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结构化面试:主要了解考生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学习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情绪控制等综合素质能力。)

(五)体能测评及心理测试为一票否决。

(六)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所有测试内容均合格人员,依据综合测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为拟招聘对象参加体检,若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按总成绩(笔试+面试)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亦需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文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时间及地点在复检前一天通知。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在报名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作出处理。

六、公示
根据笔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时间为5天。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聘用后的前两个月为试用期,半年为见习期,试用期、见习期期间参照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发放工资。聘用对象应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岗前培训。逾期未报到或者岗前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考生被聘用后,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培训和统一指挥调度,被聘用人员必须按照聘用单位的规定执行有关纪律和规章制度。

八、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参照《武胜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修订)》执行,但不占用辅警职务及特殊技术岗位;

(二)按照国家规定统一购买应由单位承担的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以及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险。个人“五险一金”缴存部分从聘用人员每月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三)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享受带薪年休假;

(四)每年组织健康体检。

九、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武胜县公安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监督电话:0826-6222891(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咨询电话:0826-6223212、18982681676(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未委托任何其他中介代理机构代为报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招聘中各环节通知公示内容统一由武胜县公安局发布。

(三)参考人员应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体能测评、心理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本次应聘。

 

本公告由武胜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武胜县公安局
2025年2月14日

 

原文标题:武胜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A86XVJlSUg1Qh4Zg9Z2P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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