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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甘孜州得荣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招聘14人

2025-03-05  |  来源: 四川金标尺教育

【导读】2025甘孜州得荣县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招聘14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公开考试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职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4名(其中男性12名,主要协助开展执法辅助工作;女性2名,主要协助开展内勤工作)。

三、招聘范围

限得荣县户籍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品行端正,能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学历要求: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学历;

4.年龄要求为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0年3月3日以后,2005年3月3日以前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超限超载得荣站(瓦卡镇)24小时轮流交替值班工作方式。能够服从管理,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有一定文案写作基础。因为工作性质及工作环境的原因,需长期参与路检路查等辅助执法工作,凡患有严重心脏病、高血压、高原反应、癫痫、色弱、色盲、失明、耳聋、斜视、嗅觉迟钝、口吃、手足残疾等考生不在招录范围内;

6.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录交通运输执法辅助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或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招聘为执法辅助人员: 

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运输执法辅助工作的。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职位调整

(一)报名方式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得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得荣县纪委监委派驻农牧农村科技和水利局纪检组负责报名工作的全程监督工作。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10日—2025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得荣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材料:填写《得荣县交通运输执法辅助人员报考信息表》(一式2份);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1张(蓝底、20kb以内.jpg格式、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考生自备U盘或光盘拷贝);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携带户口簿原件,提交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1张;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复印各1张;满足优先招聘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得荣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严格对照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当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准考证领取

领取时间:已电话通知为准

领取地点:得荣县交通运输局二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公室)

所需材料:领取准考证时,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身份证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分值计算

此次招聘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

笔试时间:待定

考试地址:CBD十二楼会议室

笔试范围:《综合能力测试》(即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交通运输执法方向专业知识及时事政治等有关内容)

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2.笔试考试成绩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阳光得荣”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比列的,该招录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凭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和面试;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加分

1.烈士、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或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加2分;

2.退役士兵报考的,加2分;

3.荣获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加1分;

4.政法类院校、法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加2分;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在交通系统工作的,持单位工作证明,加2分(至报名当日起一年以上);

6.取得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证件的,或交通运输辅助执法证件(州及以上交通运输局签发的),加2分;

以上所有加分项目均在面试之前进行加分,计入笔试成绩折合后分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加分总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七、体检

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进入体检环节,若与最后一名入围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由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集中体检,费用自行缴纳。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人员还应满足:口齿清楚;无残疾、驼背;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疾病或精神类疾病史;无重大家族遗传病;无色盲、平足;面部无明显特征或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鸡胸;无其他不适合从事交通运输辅助执法工作的疾病。用人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要求:空腹;

体检地点:得荣县人民医院。

八、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后,通过“阳光得荣”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并在县城内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经考察、公示后的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得荣交通运输局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得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签订劳动合同。

十一、薪酬待遇

(一)本次新招人员为得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每月3000元工资标准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周年,试用期三个月,实行三年一签、一年一考核和三年期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二)依法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执法辅助人员个人和单位各自履行缴费义务。

十二、其他

此次考试成绩由得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归档保存,报得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1年内(至2026年3月31日止)交通运输执法辅助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时,得荣县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可按程序向得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政审)。

本公告由得荣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投诉电话:

中共得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5922385

咨询电话:5921411

得荣县人社局办公室:5921003

得荣县交通运输局:8616777

此次招聘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阳光得荣”及县城公告栏发布,考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和考试结果也将通过以上方式进行公布,请参考人员及时关注,凡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参加有关环节的,一律由考生本人负责。

 

 

原文标题:限得荣户籍!招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14名(内附报名表)

文章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RCNAxrb1VBsmRCUHX0Ymiw

 

附件:

得荣县公开招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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