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2-01-10 18:33:00

请问一下书上写的这个“辩论原则”不是在诉讼法里面的普遍原则么,怎么这项就不选了?不是都能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意见,并进行反驳。辩论和辩护原则又不矛盾,为啥辩论原则不选啊?

[相关题目] 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共有的基本原则是( )。

A.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原则

B.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C.法院调解原则

D.辩论原则

正确答案:A、B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董** 老师

回答于 2022-01-11 09:57:38

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都有辩论原则的体现。刑事诉讼中没有。表现在具体法条中,有“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行政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 的描述。 二者还是有区别的,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陈述各自的主张和意见,相互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显然这个权利还不够有。所以只称为辩护原则:刑事诉讼法律规定的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免除处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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