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同学

来自金标尺职通班

提问于 2021-07-12 18:59:34

老师,既然戊属于代位继承,那他此时不也应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吗?

[相关题目]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戊可代位继承

B.戊、丁无权继承现金

C.丙、丁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丙无权继承房屋

正确答案:A、C

综合基础知识 法律类
朱** 老师

回答于 2021-07-14 09:32:04

戊的地位相当于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的代位继承人,并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850-0812

  • 交流平台